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(第一党支部)

来源:

   

刊发时间:

2020-04-03

   

作者:

第一党支部 史瑾

3月23日起,机关党委启动了“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”活动,本周的学习里,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《国家监察》《叩问初心》,自学学习了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》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》,通过学习,本人感触很深,现谈几点自己的学习体会,如有不到之处,恳请大家批评指正。

一、党员干部时刻加强理论学习

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,只有不断加强学习,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。看着曾经一度风光的“高官”转眼之间便沦为“阶下囚”,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,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,因此,我们必须坚持经常性的学习,重点学习政治理论,学习党章、廉政准则和党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等,时刻接受党的教育,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。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,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奉献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勤政意识。

二、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“人生的价值”

“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和价值观”,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后,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感性的认识。自古以来,贪欲乃祸之首,古人云:贪如火,不遏则燎原;欲如水,不抑则滔天。教育片展示的一桩桩沉痛案例无不痛斥着欲望的可怕,无时无刻地警示着我们: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抑制金钱、权力和物质欲望,绝不能让欲望象脱缰的野马遮挡自己的视线,践踏自己的良心,冲昏自己的头脑。

古人云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,办事公道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在本职工作岗位上,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把心思用在工作上,用在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上,严于律己、公道正派、洁身自爱。

三、党员干部始终要有警醒之心

作为党员干部,手中一旦掌握了一定的权力,眼前时刻充满诱惑,脚下时刻充满陷阱。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一要知可为不可为。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我们要不断加强廉政政策法规的学习,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真正明白哪些可为,哪些不可为,做到“大事不糊涂、小事不马虎”。二要知可交不可交。古人云:“与善人居,如入芝兰之室,久而自芳也;与恶人居,如入鲍鱼之肆,久而自臭也。”在日常交际中,我们必须做到不该认识的不去认识,不该结交的人不去结交,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,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,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。三要知可听不可听。古人云:“来说是非者,便是是非人,是非终日有,不听自然无”。党员干部一定要善于明辨是非,不能被事物表象所迷惑,谗言、媚言、谣言听多了,就会是非不辨、良莠不分,关键时刻还会迷失自我,遗患无穷。

四、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、以案为鉴、踏实做事、廉洁做人

通过反面案例,自己的思想受到极大触动,这些干部不注重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,私欲膨胀,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,人生观、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,道德观念失衡,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,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,谋取私利的工具。以史为镜,可以知兴替;以人为镜,可以知得失。以案为鉴,防微杜渐,才能警钟长鸣,共产党员应该清醒地明白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、以案为鉴、踏实做事、廉洁做人。

通过这几天的学习,我深刻感悟到人生的价值是给予而不是索取,是奉献而不是获得,是责任而不是享乐,也不是追名逐利,更不是以权谋私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国家和人民已经给了我们许多,我们必须学会感恩、学会回报,感恩组织、感恩人民,以忠诚履职和无私奉献回报组织、回报社会,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。

(编辑:王嘉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