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(第四党支部)

来源:

   

刊发时间:

2020-04-03

   

作者:

第四党支部 李岩

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通知精神,自治区文联于2020年3月23日至30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,我代表第四党支部参加学习交流,谈一些个人学习心得,有不到之处,请领导和同志们指正。

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《国家监察》《永远在路上》《染黑的权力》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,让我获益匪浅,警醒良久。视频中贪官们的所作所为,可以说让共产党员丢尽了颜面,触目惊心。尤其是那些理所当然的语气和不知悔改的表现,更让我感到深深的愤怒。

对于贪官们来说,靠山吃山,靠海吃海,以权谋私变成了最为快捷的“致富”方式。比如白恩培、李春城、周本顺,本来都是党和人民培养很多年的领导干部,其本身文化水平和理论水平都很高,但在掌握了巨大公权之后,放松了对自己和家人的要求,追求个人享受,利用手中的权利和领导干部的身份,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,从开始接受老板们的吃请到主动索贿受贿,一步一步,从开始的心慌意乱到最后的坦然接受,还认为是人之常情,下不为例。我们也能从中一窥权力在缺少有效监督后的张狂跋扈。

第一,全体党员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。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不能触碰的“高压线”。任何人违反党纪国法,必受严惩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以此为鉴,始终对纪律和规矩保持敬畏之心,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。

第二,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。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力量源泉,是党与群众最直接的纽带。各级党组织必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,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。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,特别是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力度,扎紧扎密制度“笼子”,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“神经末梢”,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作为、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,打通从严治党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第三,必须用好问责利器。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有究。各级党组织必须用好问责这个利器,坚持“零容忍”,通过问责追责正风肃纪、警钟长鸣。

那作为一名党员,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?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:

首先,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。牢记初心、不忘使命。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、动力源泉和前进坐标,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。在平时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,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,来刻苦磨砺自己。要勇于剖析自己,时刻警醒,积极开展自我批评,净化自己的灵魂。

其次,要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。面对种种诱惑,我们一定要敢于拒绝,要明白:“大必起于小,多必起于少”,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。“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”,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。生活上不拘小节,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,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,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。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,小处着手,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行为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  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最后,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,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的关键。纵观近年来发生在国内的桩桩反腐大案,无一例外地充分说明了党员干部在“做人”“做官”“做事”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性。习近平同志指出:“改进工作作风,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,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。我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、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,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,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,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,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”。党内监督机制中接受监督的人是主体,在这一机制中起着主导作用。接受监督的人有了接受监督的意识,自觉接受监督,这一机制就产生了动力和活力。否则这一机制就难以启动和运行,权力就必然失去监督,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。

因此,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,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置于党纪、法规、制度的约束之下,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。每一名党员干部始终秉持赶考心,经得住长期执政的严峻考验,始终保持昂扬向上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,我们的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才能使我们的国家继续繁荣富强,才能最终实现我们的千年中国梦!

(编辑:王嘉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