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作家协会关于吸收新会员的暂行规定

来源:

宁夏文艺网

   

刊发时间:

2021-01-25

   

作者:

  (2015年2月6日宁夏作协主席团会议通过)

  一、入会条件 

  1. 赞成并实行本会章程。

  2. 从事文学创作,在省级(包括省级市)以上报刊、出版社、电视台、电台发表、出版或播出短篇小说2—3篇,或中篇小说2篇,或长篇小说1部,或短诗2—3首,或长诗(不少于200行)1首,或报告文学2—3篇,或散文2—3篇,或文学评论(每篇不少于2000字)2篇,翻译文学作品5万字;在市级报刊发表的作品,每2篇按省级1篇计算。

  3. 报刊文学编辑,编龄满3年以上,责编出版30万字以上较有影响的作品。

  4. 长期从事文学研究及文学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者。

  5. 各市、县文联及行业文联、作协组织中长期从事文学领导工作,在广大作者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同志。

  6. 在全国性或中央部、省级文学评奖中获奖的作者,其作品虽略少于规定篇数,可视得奖作品的质量和影响程度,经研究可批准入会。

  7. 网络作家入会标准:在腾讯读书、凤凰网、起点中文网、江山网、红袖添香网等重点文学网站发表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;在其他文学网站发表文学作品万字以上50,或在国内文学月刊(市级以上)的网络文学专栏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2篇以上。

  二、申请及办理入会程序

  1. 申请入会者需向本会送交书面申请,填写本人简历,如实提供发表作品的目录,并附样书或作品复印件(讨论通过与否,申请材料一律不退,归入本会文学档案)。

  2. 可由本人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,但须经本会会员2人介绍,介绍人要签名或盖章;也可由各市、县文联、作协推荐,但需填注推荐意见,加盖公章。

  3. 本会原则每年讨论吸收新会员1次,未获批准入会的申请者,待有足够数量的新作发表后可以再次申请。

  4. 新入会会员在接到通知3个月内携带照片及办证费、审读费办理会员证,超期视为放弃入会。

附件:宁夏作协入会申请表(20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