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宁夏重大文学题材创作扶持评审的公示

来源:

宁夏文艺网

   

刊发时间:

2021-09-26

   

作者:

  根据自治区文联党组会议通过的《宁夏重大文学题材创作扶持实施方案(2019-2021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宁夏作家协会在8月20日-9月18日之间征集作品,分别收到28人申报的创作扶持选题29项,经过初审,符合要求的申报选题27个。 

  按照《方案》中关于评审工作的安排,宁夏作家协会于9月24日9:00-11:30、14:30-17:30,从宁夏重大文学题材审读委员会中选取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作者上报作品的选题、书稿进行综合评估、量化打分,按照分数,由高到低择优选出。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评审出申报创作扶持的选题5个。 

  评审工作内容如下: 

  一、评审工作会议人员名单 

  闫宏伟     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、秘书长  

  李金瓯     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、作家

  赵炳鑫      宁夏党校一级调研员、评论家 

  王琳琳      宁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、评论家 

  计  虹     《黄河文学》副主编、作家 

  许  峰      宁夏社科院副研究员、评论家 

  乌兰其木格  北方民族大学副教授、评论家 

  二、评审结果 

  创作扶持选题5个: 

  1.《诗宁夏》(长诗)  冯雄 等 

  2.《大河上下》(长诗)  单永珍 

  3.《万紫千红——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发展纪实》(报告文学)  樊前锋 

  4.《古渡低吟》(长诗)   赵爱东、赵琦 

  5.《红旗漫卷六盘山》(非虚构)  火仲舫 

  三、公示时间 

  9月27日-10月6日

  公示期间,如反映以上选题如有抄袭、侵权等问题,可采取打电话、写信或来访的方式,向宁夏作协举报,接受举报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,请拨打电话0951-5166177。

 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宁夏作协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,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扶持资格。

宁夏作家协会 

2021年9月26日

(编辑:王嘉俐)